28日,南昌市青山湖香溢花城部分业主联名向本报记者反映,南昌中溢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青山湖香溢花城在售房期间标示的会所,现在成了商业楼。他们认为,开发商售房期间存在欺诈行为。
业主:会所无故变商业楼
记者接投诉来到香溢花城,业主告诉记者:“购房之前,20号楼在销售宣传画上标示为‘阳光会所’。可是,最近我们发现,本应成为会所的房屋已经变更为20号商业楼,会所不存在了。是否设置会所,与业主的生活品质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甚至可以成为业主是否购买该楼盘房屋的一个重要因素。”
记者在开发商的销售宣传画上看到,“社区内设有阳光会所、幼儿园以及完善的商业配套设施”。同时,业主带记者观看了小区内的备案红线位置图,图上至今仍然显示20号商业楼的位置上标示了“会所”字样。
开发商:没有设置会所
记者随后联系了南昌中溢置业有限公司客户主任高敏,对于业主的说法,他说:“我们公司拿到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才进行20号商业楼的建设的。香溢花城的楼盘都是商业楼,没有设置会所,从来不存在‘会所’一说。”当记者对该公司的楼盘销售宣传中出现的“阳光会所”的字样,及合同中“香溢花城会所”的建设项目名称提出质疑时,高经理则表示不做任何解释。
对此,南昌市148法律服务所的熊五根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定商品房纠纷案件的解释》中的规定,开发商未兑现售房宣传中的承诺,属违约、欺诈行为,应对业主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