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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沙一地块纠纷中闲置20年 地价增值超200倍

发表于2013-09-03

清查闲置土地,是国土部下半年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土部的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闲置土地高达3.55万公顷。

 

发表于2013-09-03

日前,长沙市国土局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070号文件中向国药公司返回土地内容并不否认,但返回土地的前提是,依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长中民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由国药公司向茶子山村支付征地补偿款、工程款及利息共计456.6285万元。

发表于2013-09-03

该事务所在法律意见书中指出,长沙国土部门不仅拒不执行070号公文在明知土地使用权存在争议情况下拍卖土地,后又在矛盾无法处理时施压迫使竞得者放弃资格,属于“典型的违法行政”。

发表于2013-09-03

相关证据显示,彼时国药公司申请到 “减免动迁费和土地有偿使用费。”经过费用减免后,国药公司按照约定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总价为353.4万余元。 长沙市国土局、国药公司签署的长土合(93)002号《长沙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乙方(国药公司)应在签订合同6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逾期7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 (长沙市国土局)有权解除合同。”而政府文件显示,国药公司并未如期缴齐土地出让金却获得了土地。

发表于2013-09-03

国药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电话采访时认为,“通过这一番,国药公司相当于又白白失去了本已到手的77.95亩土地。”作为湖南省卫生厅下属国企,国药公司最终通过长沙市国土局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并形成市长批复同意的070号文件,被长沙市政府以公文形式批准可被返回获得该77.95亩土地使用权。

但一场兼并让国药公司愿望落空。政府文件证实,国药公司申请返回土地、070号文件形成之间的时间段,湖南省卫生厅已与海南国企海南中康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企业兼并合同》,在海南中康公司最终同意接收国药公司后,返回土地的问题没有了下文。

 

发表于2013-09-03

不过记者从长沙市国土局获悉,该局已明确表示“海南中康的权利主张不能得到支持。”“由于该宗土地使用权的争议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局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宗土地另行处置。”

20年土地增值200多倍

1993年2月6日,国药公司与长沙市国土局签订的长土合(93)002号《长沙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显示,受让的岳麓山乡茶子山土地面积为117800平方米(合计176.7亩,包括争议的77.95亩),土地出让金单价为30元/平方米,按照国药公司申请到出让价计算,77.95亩折合约156万元。

 

发表于2013-09-03

三个多月后,1993年5月23日,国药与一家未注册房产公司签订协议,将全部征收土地中近一半51963平方米、约77.95亩土地转让给该公司,转让总价约定为1540万元。国药如得到卖地收入,获得8、9倍利益。

77.95亩土地被长沙市国土局“无偿收回”后,2004年出让给长沙土地储备中心,根据二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单价为104元/平方米,国土局出让了其中29339平方米,其余22624平方米被规划道路绿化用地,按照这个价格,长沙市国土局至少可获得约305万元。

 

发表于2013-09-03

事实上,去年以来国土部开始着手建立针对土地市场上与“大地块、大企业”相关的跟踪调查制度。目前国土部正在对284宗特殊地块进行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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